地之泪在QQ上说:两年前,我经人介绍跟他
结婚。我们的
婚房是他婚前买的。结婚前,我买了一套单身公寓,所用的钱全是我自己的,所以房产证也做成我的,但做证日期却是结婚以后。
也许是因为结婚比较仓促,结婚后我们发现彼此有许多地方不合拍。
特别在有一个问题上,我们经常吵架。他婚前就把自己的工资和奖金全交给他母亲管,婚后仍然由他母亲管。我觉得我们已经成家,而且自己开伙,他的收入应该交给我管才是,他和他母亲都不同意,可是平时家里开销都是我出钱。
为此,我们的关系越闹越僵,打算离婚。他说婚房是归他的,那套单身公寓一人一半,此外,我们就没有其他财产可以分割了。我想知道他说得对不对?
记者观点
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张文忠律师说,你婚前买的单身公寓如果婚前付清了所有房款,应该属于你的婚前财产,你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作为证据。
另外,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:夫妻在
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:(一)工资、奖金;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(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;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;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)。因此,你们的共同财产还包括你丈夫由他母亲代管的收入,不过,你需要承担举证的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