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重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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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月十四日,暮色微合的黄昏,街上出售一种植物叫玫瑰。他们会笑红颜色的笑,会流带芳香的泪,情侣过处,她们鞠躬尽瘁,提示爱情。 那植物对我来说毫无意义,正如那一天同我所有的日子一样千篇一律,我无所事事,到天黑,吃一顿饭,便去上班。 我的口子过得粗糙而平静,吃饱了就去工作,不工作就缩在自己屋中看小说,伊然一个循规蹈矩的中学生。但中学生尚有苦海脱身的一天,我却是一个鬼,永无重见天日的机会。 下了班的早晨,天气阴暗,这种时刻最适宜读一本李碧华的小说,坐壁上观那些前生来世哀怨缠绵的爱情,凭此勾引一点点的感动,证明我心仍在。 街角的书屋是唯一一个除了家以外我主动愿去的地方。掌柜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,梳分头,穿鸡心领手织毛衣,平凡而沉默,是一个没有攻击性亦欠杀伤力的人。然而他却是可爱的,也许就在于那与生俱来的平淡无奇吧,我想。 从前,我不是这样想的。 从前,我只有十八岁。生命姹紫嫣红开遍,灿若云霞,美不胜收,已习惯于人们惊艳的目光,也知道自己的优点,因此不肯设固定男朋友,这样,就连每天的早餐都有人请客。 一边与那些男生交往,一边又瞧不起他们。我的理想是一个成熟而精致的男人。我并不是问题少女,那时我的成绩在全年级排第五名到二十五名之间、因此,十分狂傲,大考当前,我仍偷偷溜出去玩。 第一次学着化妆,是在同学家里,几个人拿来各自的化妆品凑到一起,照一本美容的录影带上下其手,小女孩子,都有水晶般皮肤樱桃嘴唇,稍稍一些点缀,便将整个脸庞照亮。 相信就是这样一张成熟里掺着天真的面孔吸引了郡永发。 他是同学的父亲,但绝无半点爸爸相,完全是一个潇洒的长辈。他长着一张姿整英俊的脸,左额有一狭长疤痕,在当时的我看来,那是成熟美。 在他家里闹翻天,他不恼。仍笑眯眯为我们做菜,一道干烧鳕鱼吃得几乎把舌头吞进去。那天,他穿一件厚厚的手织毛衣,浅咖啡色,纠结着许多花纹与波浪,此后久久,我都觉得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衣服。 “小姐,你的书,小姐……”掌柜的喊声让我回过神来,才发现我已呆呆看着他有好几分钟了。为了掩饰尴尬,我连忙说:“你的毛衣——好看。”便勿匆离去,路上一想,又觉得说这句话比不说还要尴尬。 我坐在空空如也的房间里看书,四壁雪白,屋中除了一张床垫外别无他物。在这样的屋子里坐久了,会有种奇怪的感觉,仿佛这是一个墓穴,而我则是一个鬼,与世隔绝,很安全,也很恐怖。 那时我就和郡永发坐在这样的屋子中,那是他公司新完工的一组花园别墅。我记得我对他说:“我们将来住这里好不好?”他点头,亲吻我的嘴唇,我就是喜欢他将我当成一个女人而不是小孩子,因此分外沉醉。 他离婚判决那天,我并没有欢天喜地,但心里是快乐的,高考落榜也没能打击我,我想我终于能够和这个男人长相厮守了,梦中要笑醒好几回。 本以为这些便是生命的全部了。只想整日守着他,朝朝暮暮,人间生涯。看他的脸熟睡在早晨的阳光中,轻轻地靠近他,竟会幸福得无所适从。父母的责骂与众人的歧视又算得了什么,我只想力所能及地把握我自己的命运,我觉得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。 可是命运并不肯善侍于我,半年后,他弃我而去,与另外的人结了婚。 我不相信,也舍不得,步步紧逼,终弄至山穷水尽。这个男人,他说过他爱我的,他要同我共同生活一辈子的,可是他变了卦。 再去找他,他打了我,我没想到他会那么狠,我的肩背皆受伤,如此这般,回去的路上,我买了把刀。 我握着冰冷的刀,走在冷清的衔上,四周犹如乱世,刹那间我成了复仇的女子,刀插入他的胸膛,他不能说话,只将双眼直望着我,表情悲惨而丑陋。 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。 我把手浸在卫生间的水盆里,血,起初是倏的一线,继而汩汩如注,死亡对我来说充满了快感,我想我就是从那时起离开人间的。 时间与空间消失,却听见耳边有哭声,我拼命哭喊:“他还未走远,我还追得上他。”这时,有人按住我,告诉我,郡永发被人刺伤,但他的死却另有蹊跷,是与我不相干的。 我腕上缠着厚厚的纱布,被父母看牢在家。过了一年,父母将我送去一所医专念预科,后来我成了医院助产室的一名护士。 从前的事情,再无人提起,但我确已死去,我请求上所有的夜班,只有在黑暗与寂静里,我才能觉得松弛与安稳。而光天化日之下,我便立即遁形,缩进我的墓穴,将窗帘掩上。 不尽的永昼,要靠小说打发,喜欢在微明半昧的早晨去那不打烊的小店还书,顺便再借下一本,掌柜知道我的口味,递过来的书都是我要的那种格调。我和他之间有默契,不须废话。 但这次他莫名其妙地跟我讲:“我叫王光,我也喜欢看李碧华的小说。” 又说:“哪天,我们出去喝杯咖啡,我请你。” 说完他害羞地低下头去,显出很纯洁的样子,让人不忍拂逆,但我知道我跟别人不同,我是不能赴他的约会的,只好推搪:“再说吧。” 他却很高兴,笑了,说:“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理我。”露出整齐的洁白的牙齿。 他是一个美好的人。我配不上这样的人。不是妄自菲薄,而是我确如一个鬼,已没有完整的和足够的情感来维持爱情的正常运作。 我不再去王光的店,回家也尽量绕道走。 这样过了很久,事件消隐,我放心了。可是那一天,在路口,终于还是又遇见了他,他穿得很整齐。他在等我。 我与他在街边的快餐店吃了一点东西,然后慢慢走回去,街上阳光如雨,我睁不开眼睛,感觉悲伤。他却忽然轻轻对我说:“我喜欢你,真的。” 他又说起他的家,有爸爸妈妈,还有姐姐。 他指给我看一个寿纸店,说:“这也是我的店,现在雇人看着。” 啊,黄昏的寿纸店门口,一个美好的人在向一个流亡的鬼求爱,我禁不住一阵难过,终于说:“王光,我不适合你,别费心了。”然后我头也不回地走开。 可是第二天他又等在路口。 日夏一日,涓滴成河,我发现我渐渐开始贪恋人间的温暖,我终于和他一路走,并给他讲起了我左腕的伤疤和郡永发。 他一直握着我的手,用大拇指抚摩那块伤疤,他把我的手和他的手都放在他大衣口袋里,他的体温不断传递给我。我感觉有血液在我身体里顺畅地流动,有感情在心里丝丝入扣地填充。 我说:“——我早就是一个鬼,放了我吧。” 他将我的手握得更紧,他说:“不行,我要带你去投生。” 我记得我流下重生之后的第一场泪,嚎啕大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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